《意见》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我省供销合作社在保障农资供应、畅通农产品流通、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省供销合作社仍存在着社有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较差、基层组织薄弱、内部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供销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加快发展以新网络、新企业、新组织、新机制、新文化为时代特征的供销合作事业,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体系,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一是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力争购销总额突破4000亿元,利税总额突破20亿元,社会贡献总额突破30亿元,所有者权益突破50亿元。设区市级社年利润突破1000万元,县级社年利润突破400万元,基层社(中心社)年利润突破50万元。二是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科学编制全省新网工程2013-2020年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功能完备、管理先进的现代流通网络。到2020年,新网工程网络覆盖全省100%乡镇、80%以上行政村;基层社恢复到全省乡镇数的80%;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000个以上;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13000个以上;发展各类专业协会600个以上。三是社有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社有企业。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架构、运营机制和资源配置体系逐步健全,省、设区市层面的集团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着力培育2家以上年销售额过5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2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3家以上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企业。四是现代经营业态广泛运用。发展“网上供销”,推行“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连锁化率达到22%左右,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