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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召开八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3-22

3月22日上午,省供销联社召开八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来自各市(州)、县(区)的68名理事省社三届监事会监事,不是省社八届理事会理事、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各市(州)、县(区)供销联社主任、省社社有企业负责同志,省社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选举通过了八届二次理事会替补理事、增补常务理事。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宁海鹰代表八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23年工作成绩,深入透彻地分析了形势问题,提出了2024全省供销社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贯彻省委全委会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更深层次推进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上,全系统要担当新使命、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核心在于必须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本在于按照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把握好供销社定位,找准改革工作着力点,不断争取新政策,获得新支持,形成新优势,谋求新作为;关键在于直面发展现状和困难挑战,树立“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已要严”的鲜明导向,克服官气,增强地气,提振士气,集中力量,奋进实干,推动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供销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青海工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和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八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实现青海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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