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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供销联社关于推进有机肥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7

青供[2020]19


系统内有机肥生产企业: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误农时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重要部署,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开业复工之间的关系。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增强政治担当,坚决履行职责使命。疫情当前,抓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已经不仅仅是供销合作社的常规业务,而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全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绝不能用常规思路看待今年春耕生产。各相关有机肥生产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疫情和春耕双重考验下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在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坚决打赢春耕农资供应这场硬仗。

二、细化防控措施,尽快实现复工复产在深入推进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项行动关键之年,各相关有机肥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制定企业内部防控方案、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和疫情报告制度,强化对办公楼、生产车间、员工宿舍、食堂等场所环境卫生管控,落实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减少疫病传播风险,尽快复产复工。同时,根据当前备耕生产实际,积极组织采购原材料,调整充实库存,按照农时要求,及时生产、销售、运送有机肥产品,力保春耕期间有机肥产品供应量足、价稳、不断档、不脱销,切实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全力做好春耕有机肥供应工作。

三、抓紧春耕调,力保肥料供应充足。农时不等人。各相关有机肥生产企业创新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建立有机肥调运应急制度,延伸销售网点,统一配送,明码标价,周到服务,抓紧将有机肥调运到县、乡、村,方便农民就近购买使用,稳定有机肥产品价格,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要加强有机肥产品质量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实现有机肥产品可追溯,自觉抵制假冒伪劣有机肥商品流入市场。省供销社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机肥商品的行为,防止不法分子制假售假坑害农民。

四、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反映供肥动态供销建立春耕农资信息专报制度,各相关有机肥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统筹意识、效能意识,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积极主动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安排专人,定期上报企业生产、销售情况,确保全省春耕供肥信息准确。春耕期间,省供销联社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深入各地区、各相关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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