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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关于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4

青供办[2020]18


各市(州)、县(区)供销社,省社机关各处室: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供销社综合改革阶段性任务完成收官之年。为打好开年“第一仗”,实现首季“开门红”,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6号)要求,现就一季度重点工作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紧盯全年目标,聚焦重点任务,激发工作热情,会战阶段目标,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具体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准确把握政策取向,分析研判形势,扭住关键环节,掌握工作节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二要立足工作全局,把握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抓实重点任务,聚集要素保障,以点带面、协同推进。三要增强抓落实的主观能动性,在政策中谋求发展机遇,扎实做好自身工作,赢得更大支持,形成内外发力、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格局。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夯实各方面工作责任,责任处室义不容辞打头阵,配合处室全力以赴做支援,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五要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年”、“基层减负年”、“综改深化年”活动,做到上下联动、增减结合、管理并举、稳进衔接,激发基层活力,推动各项政策部署取得实效。

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两会”精神,对照省社承担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重点任务台账、省社七届四次理事会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以及省社2020年综合改革深化年工作方案、朱小青主任在省社七届四次理事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目标、尽锐出战、强力突破。

)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今年是中发11号、青发4号文件规定的改革阶段性目标完成之年,中央农办将对各省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进行验收,省委农办将对各市(州)贯彻落实青发4号文件进行检查验收,各级供销社要对照综改《实施方案》,找差距补短板,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白建生、索南吉

责任处室:办公室(综改办)、监事会办公室

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

)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

当前,春耕生产即将展开,各级供销社农资公司、生产企业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加强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主要农资的调运和储备,优化货源结构,组织适销对路农资品种,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确保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价格稳定。组织有机肥生产企业复工生产,为省有机肥替代行动提供充足货源。积极克服当前疫情对农资供应带来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保证供应

责任领导:白建生

责任处室:供销业务处(供销集团)

配合处室:基层指导处、财务审计处

(三)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

2019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将于3月中旬进行,届时,省第六考核组将对省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梳理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查缺补漏,顺利完成目标考核。

责任领导白建生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社目标责任考核办)

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

(四)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相关处室要坚持疫情防控处置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推进、两不误”,做好今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早开工、早建设、早启用。做好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商场、市场、超市恢复营业工作,抢时间、抢速度,抓好经济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年度、季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领导:白建生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供销业务处

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

(五)做好“第二十一届青洽会”筹备工作

“青洽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是展示我省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是推进我省特色农畜产品的重要载体。按照《第二十一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遴选参展企业和产品,做好参会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石青生

责任处室:基层指导处

配合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其他要求

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处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台账,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特别要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把各方面工作往前赶、往深做、往实抓,使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具体标准化,环环相扣,压茬推进,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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