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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供销社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推进、两不误”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2-24

青供办[2020]16


各市(州)、县(区)供销社,社属各企业,机关各处室: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期,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处于开局起步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工作统筹,推动供销系统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推进、两不误”,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全系统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干部岗位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严防各类聚集性活动,坚决防止疫情蔓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全系统要及时做好外地返青、流动人员的疫情防控,及时做好各项报告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推进供销工作,自觉践行为农服务的使命担当。

全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社六届十一次理事会和省社七届四次理事会的工作部署,对标中发11号、青发4号文件和省社“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硬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着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今年是中发11号、青发4号文件规定的改革阶段性目标完成之年,我们要把确保完成改革任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强化工作责任,要对标对表中发11号、青发4号文件以及各地出台的实施方案,6月底以前对文件提出的各项硬任务开展全面评估,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二要加强经验推广,要围绕总社七个方面的试点经验,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复制推广工作,不断在具体实践中加以巩固和提升,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供销工作的支持,力争在更多方面取的实质性突破。三要大胆创新探索,要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加快形成流通主导、金融支撑、产业融合、协同服务新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能力。

(二)全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一要加快推进实施,省社要出台“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推进步骤、保障措施等,稳步推进“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基层社改革改造。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县以上联合社领导班子成员要定点联系基层社,鼓励县以上社有企业对口联系薄弱基层社,切实做到精准指导、精准服务、精准支持。三要加大扶持力度。省社将进一步加大资金切块到县工作力度,完善对基层扶持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合规使用、用出效益,进一步完善面向基层组织的业绩考核机制,切实树立起基层优先发展的鲜明导向。

(三)认真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当前,春耕生产正当其时,时不我待。各市(州)、县(区)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农资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加强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主要农资的调运和储备,及时优化货源结构,组织适销对路农资品种,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确保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坚持早行动,抢农时、抓备耕、强服务,积极克服当前疫情对农牧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加强农作物种子、化肥、有机肥等生产资料调运储备,调动下摆紧缺农资,扎实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应时推开春耕和春季农牧业生产,推动春季畜牧业稳定生产,加强日常生产管理,畅通农牧产品“绿色通道”,有效增加农畜产品供应。组织系统化肥、有机肥等农资生产企业加快复产,增加市场供应。创新经营方式,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销售、配送上门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要抓紧做好供销合作社托管土地的备耕工作,早作安排,不误农时,杜绝土地闲置和撂荒现象。要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好满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为全年农业丰产作出积极贡献。

(四)细化目标责任和综合业绩考核各项工作。各市(州)供销社、部分企业与省社签订了2020年《目标责任书》,近期,省社印发了《综合业绩考核方案》,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取得综合业绩考核好成绩,年初就要重视起来,全面推进。一要认真研究找差距。梳理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要做到心中有数。二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将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到人到事。三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制定工作措施,常抓不懈,逐月逐季销号,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系统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冲锋在前、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担当作为,帮助基层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工作措施不落空、能管用、见实效。

(二)强化纪律作风。全系统以及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杜绝“表格防疫”,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领导干部下基层开展工作时要减少繁文缛节,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现场方式进行。精简文件简报,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减少会议活动,提倡以信息化、多媒体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强化正向激励。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和推动日常工作中考察、识别、使用、评价干部。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加强个人防护,统筹安排轮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等平台,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强信心、暖民心、聚民心。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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