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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动员大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10


 

 

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

 

改革发展动员大会

 

 

 

3月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动员大会。在青海胜利宾馆隆重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文虎、副省长邓本太、省政协副主席仁青安杰,各州(地、市)、县政府主管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州(地、市)、县供销社负责人,省供销社社属各企业、各协会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在总结“十一五”供销社工作的基础上,对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邓本太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省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马忠孝同志在会上就《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做了说明。

  邓本太副省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成绩,他说:这次动员大会是改革开放以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第一次专门研究部署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会议,标志着我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迈向了新的阶段。他希望供销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牧区现代流通的主力军作用。他要求供销社系统当前和“十二五”时期重点抓好加快构建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着力搞活农村牧区流通。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优势,积极培育发展跨区域连锁经营和带动能力强的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和完善“农资商品物流中心―――区域农资配送中心―――直营或加盟连锁店”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要大力推广农资经营技物结合措施,进一步强化庄稼医院建设。要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新型流通组织,培育省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增强配送功能。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把医药、烟花爆竹、图书、烟草等商品纳入连锁配送体系。重点支持和培育省级、区域性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区域集散市场、专业化分拣中心建设。要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农牧区流通网络建设、农副产品流通等工作。

  邓本太副省长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充分发挥流通网络遍布城乡、市场营销经验丰富、人力资本实力较强的优势,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在更高水平上组织农牧民走向市场。各地要通过创办、领办、联办、合办等形式,加快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要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把服务延伸到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要探索资金互助、消费合作、购销合作等新型合作形式,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要加快发展行业协会,提升行业带动力。

邓本太副省长指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健全完善供销社服务体系,着力推进流通服务向农牧区延伸。要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拓展供销服务领域,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扩大我省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介;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各地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村镇建设规划,把基层社打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要增强联合社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协调服务能力。同时,要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社有企业竞争力和对农牧区发展的带动和辐射能力。

邓本太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把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加大扶持,确保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成效。要经常指导和督促供销社工作,把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他要求编办、财政、发改、工商、税务、国土、社保等各有关部门加大对供销社工作的支持力度,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有利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解决供销社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供销社改革发展所涉及的土地、税收、融资等有关政策,要按省政府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和相关规定优先、优惠办理。要尊重供销社的组织特殊性,尽快妥善解决供销社土地确权、职工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社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社及其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社组织的完整性。他还要求加强供销社队伍建设,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宣传力度。

    会议还表彰了省供销社2010年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和抗震救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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