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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 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24

为切实加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期,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决定成立湟中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供销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供销社主任担任,成员为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审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供销社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有资产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据了解,这是全省供销社系统第一家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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