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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31

   国务院8月23日正式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养老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办法所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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