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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研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8

  日前,国土部召开第20次部长办公会,研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等有关问题。会议强调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四个“不能”,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破、粮食产量不能降、群众利益不能损。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土地制度改革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在符合我国基本土地制度和特色的前提下,稳妥审慎予以推进。

  会议强调,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破、粮食产量不能降、群众利益不能损,把握正确方向,统筹协调推进。

  会议还提出,以夯实权能为基础,以严格用途管制为前提,以共享增值收益为关键,以统一城乡市场为方向,审慎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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