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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农产品初加工怎么补贴?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9

 扶持政策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坚持农民自主建设。严禁各地采取包办代替方式为合作社和农户采购相关设备、代建相关设施

  为加快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浪费严重问题,今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资金规模从5亿元增加到6亿元,增幅20%。今年的补贴内容、范围有什么新变化?农民怎么申请补贴?记者日前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资金规模增加,补助重点更加突出

  记者:2014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一是国家加大了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2012―2013年,中央资金规模均为5亿元,今年增加到6亿元,新增了1亿元,增幅20%。二是补助重点更加突出。扶持政策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记者:农民如何申请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补助设施?

  答: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程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愿提出补助设施建设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后,开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当年新建,并符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坚持农民自主建设,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程序

  记者:今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有哪些新要求?

  答:农业部、财政部对今年的补助政策实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坚持农民自主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出劳,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严禁各地采取包办代替方式为合作社和农户采购相关设备、代建相关设施。

  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程序。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确定当年享受补助政策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后,在申请表上填写同意农民建什么设施、什么型号、国家补多少钱,省里补多少钱等内容。农民以批准后的申请表为凭证,开始施工建设。严禁口头同意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补助设施,设施通过验收后,再补填审批信息和验收信息等违规做法,避免出现寻租行为。

  坚持两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初步确定后,要在项目所在村公示;补助设施通过验收后,要在项目所在村公示。通过两次公示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把好事办好。

  坚持两次信息录入制度。审核同意农民建什么设施、补多少钱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把审核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补助设施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把验收信息录入系统。通过该系统,部、省两级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各县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审核程序的规范程度。

  新闻背景

  农产品初加工补贴助农增收18亿元

  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2012―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亿元资金,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0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6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60万吨。

  补助政策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建设贮藏、烘干设施后,马铃薯、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率分别从15%―20%、15%―20%、20%―25%降低到6%、4%和6%以下,相当于每年多增加27。5万吨产量,错季销售还提高售价30%―50%,农民由此多增收18亿元。设施使用寿命按20年计算,可为农民带来360亿元的收益。

  此外,还实现了农产品的均衡上市、促进销售。西北、华北、东北等马铃薯主产区,马铃薯销售期从不到半个月延长到了7个月,实现错季择机销售,调节了市场供求。实施科学贮藏后,农产品原材料质量提高,同时延长了原料供应期,拉长了加工企业生产周期。农民有了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种什么作物都不再担心卖难、价格不好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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