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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供销社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区域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10

各市(州)、县(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系统各企业:

近期,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区域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供销经字〔2019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随文转发)省社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在区域市场的实体网络优势,顺应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趋势,推动线下资源与线上网络融合对接,促进系统电子商务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供销社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系统区域电商发展的重要性,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系统区域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总社的决策部署和省社的要求上来要把推进区域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要工作,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支持政策。要大力培养引进电子商务人才,积极参加全国总社等部门组织的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技术培训,积极为系统区域电商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落实重点工作在推进区域商务建设过程中,各级供销社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本系统特点的区域电商发展途径和模式,通过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区域实体网络,对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等传统业务进行全方位整合和提升,构建线上与线下、网上与实体相结合的现代流通综合服务网络体系确保区域电子商务建设取得实效。各级供销社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及区域电商发展情况要及时报省社经济发展处。  

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区域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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