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欢迎您!

经济资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供销新闻 > 经济资讯 >
我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9-29

      长期以来,由于废旧物资回收体制存在一些缺陷,使部分不守法的物资回收站堕落成为窃贼销脏场所,致使电力器材、铁路设施、市场设施、工矿企业原材料及设备失窃严重,造成了国家和企业资产的严重损失,形成了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为维护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秩序,省整规办、省经委、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供销联社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精神,拟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省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对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进行引导和管理。要求各部门,对本地区的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经营秩序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整治的不规范经营、收购废旧物资行为。有条件的地区在各县、区边缘地区集中修建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市场,并通过换发营业执照的方式,将辖区内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站迁移到市场内进行交易,不愿迁进市场的吊销营业执照,暗中进行无照地下交易者予以重罚。各地对小商小贩实行废旧物资收购许可制度,在颁发许可证书时要进行法制教育,并责其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一但违反承诺,将不许在省内再从事该行业。
    二是重点整治非法收购站。对经营回收和加工生产废旧金属的企业,要求必须经所在人民政府指定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发给统一印制的审核证明后,向公安部门申报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方可从事指定经营品种范围内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和加工业务。在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施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均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禁止个体经营者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和加工业务,对非法收购盗窃物资者,除没收赃物、罚款外,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舆论监督,鼓励举报。各地、各部门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鼓励社会各界对个别不规范的经营、收购废旧物资行为进行举报,协调组设定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企业和个人诚信兴商意识,制定相关规定,对部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行为进行规范,堵塞   窃贼的销脏渠道,确保城市公用设施和企业设备的安全,为构建和谐青海做出贡献。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 - 2023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7楼)

维护:青海社供销联社信息中心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青ICP备2021000447号-1

联系电话:0971-6136187 传真:0971-6136187 邮箱:qhcoop@163.com

青公安网备63010402000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