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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力推供销合作社发展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09

 

       要求:增强供销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
  

  日前,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从多个方面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做出战略部署。

  《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创新合作社发展形式,鼓励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组建专业合作社;拓展合作社服务领域,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土地流转等合作;增强供销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

  《规划》要求,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

  《规划》还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支持商贸企业及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向农村延伸服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发展高效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效率;面向农村居民生活需要,积极发展通讯、文化、餐饮、旅游、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和方便农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规划》还强调,要深化农村其它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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