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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社有条件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7-2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核心是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发展农村现代流通,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

  生产的规模和形式决定着流通的规模和形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相应转变农产品流通方式,调整农村流通结构,提高农村流通效能。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是一个惊险的跳跃,如果跳跃失败,摔坏的不是商品,而肯定是它的生产者。即使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再高,农产品质量再优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强,流通滞后,农产品卖难,不能顺利进入市场、进入消费领域,也不能实现农产品价值和农民增收。流通促进生产,必须克服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充分认识到流通对生产的反作用,把搞好农村流通放在战略位置,把加强农村流通基础建设纳入农村基础建设的总体布局,切实提高农村流通的质量和水平。

  发展农村流通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引导

  发展农村流通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配置,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引导。农村市场潜力很大,但农民居住分散,现实购买力较低,且交通线长,国内外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无暇顾及,小的连锁经营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近年来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城乡流通资源布局失衡状况也在扩大,任这种趋势自然发展,农村流通业欠账会越来越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重要障碍。国家应该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大对农村流通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和扩大农村流通基础建设,加快消除城乡流通能力和水平不协调、不平衡的状况。

  发展农村流通需要改造整合好、充分利用好农村现有流通资源。农村流通应该是双向的,既要供应农民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也要销售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组织这样的流通,单个门店不能解决网络缺失带来的弊病。最好的办法就是改造利用现有的流通资源,使之加快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供销合作社有条件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认真推进“四项改造”,即: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开放办社和社企职能分开改造联合社,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逐步适应了市场经济要求,经济走出了低谷,进入联合发展的新阶段,已经有条件、有能力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截至今年3月,全系统发展连锁企业2491家,比去年同期的1504家增加了近1000家。其中,83%的连锁和配送企业及其经营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市场,县、乡、村三级网络基础不断健全和巩固。一批骨干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全系统年商品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有71家,江苏苏果、中国农资、新合作、安徽辉隆等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农产品销售比重平均达到超市经营额的40%。

  目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正在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重点建设四大网络,即: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同时,供销合作社要立足于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扎扎实实把“新网工程”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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