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欢迎您!

总社信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供销新闻 > 总社信息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21

 

 

乌云其木格出席并讲话 杨传堂等在座谈会上发言

座谈会现场。

杨传堂在座谈会上发言。

  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并讲话。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传堂及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湖北省政府负责人和部分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主持。

  乌云其木格在充分肯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后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也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乌云其木格对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注意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让一批办得好、比较规范的合作社现身说法。二是要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在合作社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后,一定要把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要更加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质量。三是要加强指导扶持。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把中央要求、法律规定的各项扶持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好法律的各项规定。

  杨传堂在发言中介绍了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和做法。他指出,五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依托自身资源和优势,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指导和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等加快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抓好典型示范,五年来共培育了5000个管理规范、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示范社,示范引领作用比较明显。同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农民群众新要求,不断创新和丰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组织形态,积极延伸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截至2011年底,全系统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7万个,入社农户1004万户,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杨传堂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国家应当出台力度更大、操作性更强的优惠政策,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要确保落到实处,真正惠及亿万农民。二是要进一步重视发展质量。今后一个时期,各相关部门应把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做到办得起、立得住,真正让产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合作社法制建设。建议全国人大适时研究启动合作社法立法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合作社法律体系。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举办。主办部门有关部局、各地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合作社领域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 - 2023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7楼)

维护:青海社供销联社信息中心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青ICP备2021000447号-1

联系电话:0971-6136187 传真:0971-6136187 邮箱:qhcoop@163.com

青公安网备63010402000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