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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县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文件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2

  

     近年来,平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组织建设,提供有利条件支持供销社履行职能,推进工作。2月7日,平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批转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这是全省县级人民政府中第一个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0]100号)的文件。文件出台的扶持政策力度大,亮点多。

     《通知》提出,在5年内建立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烟花爆竹经营配送中心1个,农副产品流通中心1个,乡镇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7个,农资配送中心7个,农产品聚集流通中心6个,乡镇综合经营超市6个,村级综合服务社30个,农副产品综合经营超市4个,乡镇农副产品产地市场5个;扶持2O个有规模带动辐射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以供销社为龙头的农副产品贮藏加工企业3个,建成特色农副产品贮藏保鲜点4个。

     《通知》明确,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建设,使县供销联社人员编制不少于6人,并纳入财政;5年内每年各建1个基层示范社、改造提升1个乡镇中心社,恢复重建1个空白乡镇社。验收合格的一次性“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同时,依据原始资料,确认供销合作社的土地和资产权,推动供销合作社用明晰的资产招商引资,置换联合,发展壮大。

《通知》确定,从今年起,县政府从县财政预算中安排不低于40万元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配套资金,并每年递增10%,不断完善供销合作社现代城乡流通网络建设,5年内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成1处保鲜仓储及交易市场;在临空经济开发区建成1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在三合镇建成1处马铃薯贮藏及交易市场;改造提升东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环宇农副产品市场及沙卡农副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的农畜产品经营网络。《通知》还确定,按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和一体化服务的运行规则,每年从县级财政年增长基数中列支2%为发展资金,用于培训和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2―3个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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