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资供应工作
为搞好农资供应工作,门源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公安、工商、发改、农牧、质监、供销社等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门源县化肥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农资供应和市场稳定。
一是明确化肥经营主体为县供销社,要求全县所需各类化肥全部由供销社负责统一采购、储备、调拨。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到县生产资料公司农资配送中心进货,形成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服务和统一销售价格等经营方式,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化肥。
二是明确化肥、农药批发零售单位和门店及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工商部门要求,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和“农资经营主体五项”制度,牢固树立为农服务理念,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备耕生产。
三是明确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科学合理施肥、安全高效用药和识别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即县供销社)购买化肥、农药,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明确要求县工商、公安、质监、发改、农牧、供销社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切实抓好全县化肥市场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越权经营、低价倾销、冲击市场等违法违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明确了全县所需扶贫、救灾等专项用肥统一由县供销社组织购进、储备、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