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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县两级政府今年拿出800多万元资金扶持供销社改革发展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青政[2010]100号文件精神,自去年3月3日省政府“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动员大会”后,海东地、县两级政府加大支持供销社的力度,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快海东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从地县两级财政中拿出816万元资金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增添了活力,充分调动了全区供销社干部职工“三个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供销社改革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海东地县两级政府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分三块:一是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有53万元。如平安县政府支持县供销社10余万元解决4名县社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是用于化肥调运补贴的资金120多万元,如化隆县政府不仅从县财政中借支100万元的化肥周转金,今年又解决了20万元的化肥调运补贴。三是项目配套资金640多万元,如乐都县政府今年拿出56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支持供销社加大网络建设与农产品推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另外,地县两级政府拿出2O万元的资金,支持供销社加大对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力度,其中海东行署今年就拿出10万元培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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