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青海省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批征集项目入库目录的通告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青海省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工字【2021】59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青供联【2021】1号)的有关要求,第一批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已经下达。第二批按照债券资金管理要求,省社对全省已经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完善,再此基础上,又对各市州县征集补充了一部分项目。经省社业务处室审核,2021年10月21日省社党组研究,现对符合入库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馈至省供销合作社、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0971-6149754
财务处:0971-6146743
关于公示征集2021年第二批青海省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名单的通告.doc
2021年第二批青海省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入库名单.xls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2021年青海省供销事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征集项目入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