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供销社,各社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20〕35号)要求,省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流通专项行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忠英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袁 红 省社经济发展处处长
陈永宏 省社供销业务处处长
刘志毅 省社合作指导处副处长
李 萌 省社供销业务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经济发展处。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加大推动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地方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参与到塑料污染治理的全局工作中来。
二、统一思想认识。供销合作社作为城乡商品流通的重要力量,同时作为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参与部门,禁止“两薄”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流通责无旁贷。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组织指导系统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流通渠道进入市场,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贡献供销力量。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指导督促系统所属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限塑令”,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到2020年底禁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四、做好高标准地膜供应。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强货源把控和管理,做好高标准农膜的生产、推广和销售,构建高标准农膜供应分销网络,不断带动提升高标准农膜市场占有率。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严禁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防此类农用地膜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流入市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严禁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在西宁、海东地区,以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的应用。
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系统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基层供销社经营网点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要坚决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两薄”塑料制品,并在经营场所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提倡绿色购物,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坚决杜绝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省社将向全系统发出开展禁用“两薄”塑料制品的倡议,从而推动形成全行业广泛认同、全社会共同推进塑料污染整治的良好格局。
六、加大宣传力度。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要大力宣传“两薄”塑料制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引导消费者增强环保意识,抵制使用“两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为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七、加快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传统主业优势,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分工要求,以基层综合为农服务网点为载体,构建和完善塑料废弃物回收网络,规范回收流程,创新回收模式,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率;以系统再生资源企业为抓手,推动构建和完善塑料废弃物加工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加工和资源化利用厂区,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充分发挥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搭建政企桥梁方面的平台优势,积极倡导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规范、高效的回收模式,努力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八、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抓好在系统内禁用“两薄”塑料制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部署系统所属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资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服务主体,年底前开展一次“两薄”产品污染治理的专项自查,查找工作漏洞,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不留盲区、死角。
附件:关于开展禁用“两薄”塑料制品的倡议书
附件: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开展禁用“两薄”塑料制品的倡议书
供销合作社作为城乡商品流通的重要力量,同时作为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参与部门,禁止“两薄”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流通责无旁贷。为此,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特向系统内生产经营企业、基层服务网点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的重要意义。青海省在全国来说,地理位置特殊,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特别是玉树、果洛、黄南等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生态环境脆弱区,要提高工作认识,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行动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供销系统超市、基层服务网点等各类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禁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三、加强货源把控管理,推广销售高标准地膜。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企业和农业服务公司、为农服务中心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严禁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要严防此类农用地膜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流入市场,要依托大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推广高标准、可降解地膜的应用。
四、发挥系统综合服务优势,探索开展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供销系统企业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传统主业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规范回收流程,创新回收模式,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塑料废弃物的回收率,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进绿色环保农业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等生态循环农业。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市场氛围。供销系统企业、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要通过多种平台和渠道大力宣传“两薄”塑料制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引导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增强环保意识,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生产、使用、销售和违规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为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