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欢迎您!

文件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青海省供销社关于2020年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3-11

各市(州)供销社供销集团、省社所属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总社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根据总社2019年综合业绩考核项目经省社研究决定,对全省各市(州)供销社、供销集团、省社属企业2020年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评,现将2020年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西宁市、海东市及六州供销社、供销集团、省社属企业

二、考核时间

2020上半年及年底各考核一次

三、考核指标和分值设置

(一)西宁市、海东市及六州供销社。

围绕2020年省社七届四次理事会工作重点,结合总社2019年综合业绩考核项目设置考核指标57项,共150分。

1.主要发展经济指标(总分45分)。

销售总额(6分)销售总额增长率7分)、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2分)、利润总额(5分)、利润总额增长率(8分)、资产总额(6分)、所有者权益(4分)、所有者权益增长率(7分)

2.服务体系建设指标(总分42分)。

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分)庄稼医院数量1分)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数量(1分)、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增长率1分)、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总额2分)、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总额增长率(4分)、农产品市场交易额增长率(3分)、连锁销售额(3分),连锁销售额增长率3分)、再生资源回收额(2分)、再生资源销售额增长率(2分)、电子商务销售额(4分)、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率(2分)、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1分)、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率(3分)、农村综合服务社个数增长率(2分)、居民生活服务营业额(1分)、金融服务额(1分)、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额(1分)。

3.组织体系建设指标(总分35分)。

    基层社营业收入增长率(2分)、基层社资产总额增长率(3分)、基层社利润总额增长率(3分)、基层社乡镇覆盖率(3分)、基层社个数增长率(3分)、基层社标杆社个数(1分)、基层社农民社员数(2分)、实行自营的基层社比例(2分)、国家示范社和总社评定的示范社个数(2分)、供销合作社参股的农民合作社个数(2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个数(2分)、市、县级联合社监事会设置比例(3分)、市级社设立合作发展基金(1分)、市级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是否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机合作发展基金(1分)、市级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分)、协会个数(1分)、协会户均会员数(1分)、A级以上等级协会个数(1分)、市、县级社牵头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比例(1分)。

4.社有企业发展指标(20分)。

净资产收益率(7分)、销售净利率(4分)、总资产周转率(4分)、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企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3分)、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企业利润总额增长率(2分)。

5.加强领导和推动落实指标(8分)。

市、县党委政府出台贯彻中央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的比例(2分)、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市、县级党委、政府考核督导内容(1分)、2015年以来化解财务挂账做出具体部署,或与银行达成包括化解方案在内的协议情况(1分)、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情况(2分)、供销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量是否达到当地总任务量的15%(1分)、省社《信息》采用情况(1分)。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二)集团公司、省社属企业(共24家)。

    参考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中涉及社属企业的主要发展经济指标及社有企业发展指标提炼考核项目9项,并对分值进行调整,总分100分。

销售总额(15分)销售总额增长率9分)利润总额(20分)、利润总额增长率(12分)、资产总额增长率6分)、所有者权益(8分)、所有者权益增长率(10分)净资产收益率(7分)、销售净利率(9分)、总资产周转率(4分)

具体参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考核表彰

(一)为进一步发挥考核表彰对先进单位的鼓励和对后进单位的鞭策作用,本年度考核成绩以12月份的考核成绩为准,各市(州)供销社按综合业绩考核最后得分排序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同时省社将包含有获奖等次、具体排名的表彰决定抄送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省社属企业按综合业绩考核最后得分排序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二)考核年度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考核成绩

1.各市(州)供销社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和本系统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或重复上访事件处理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填报数据务必真实有效,填报单位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考核指标中涉及统计指标和财务指标的项目以统计直报系统数据为准。

(二)考核指标中涉及文件证明、调查数据的项目需报送有关文件、报告、图片等佐证材料,请提供必要的复印件(含电子版)佐证材料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省社基层指导处

(三)待总社2020年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下发后,省社将结合实际下发补充通知,对个别考核指标更改做出说明各市(州)供销社需依据省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及办法对所属县(区)供销社进行考核。切实做到上下一致,形成闭环。

(四)省社将结合财务、统计人员培训,重点对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各市(州)供销社);

2.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供销集团、省社属企业);

3.2020年参加综合业绩考核省社社属企业名单;

4.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联系人:刘志毅  电话:0971-6155956

电子邮箱:54368706@qq.com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

 

 

  2020年2月25日


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各市州供销社).docx

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供销集团、社属企业).docx

2020年参加综合业绩考核省社社属企业名单.docx

省社2020年综合业绩考核评分细则.docx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 - 2023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7楼)

维护:青海社供销联社信息中心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青ICP备2021000447号-1

联系电话:0971-6136187 传真:0971-6136187 邮箱:qhcoop@163.com

青公安网备63010402000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