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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青同志赴海西州供销社调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03

8月28日,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朱小青,带领相关人员对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都兰县、诺木洪枸杞产业园区等市社、社属企业、生产车间、贮存仓储、综合商超、配送中心等网点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州社、市社及部分企业工作情况汇报、经营状况和对自身企业的规划,了解企业目前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和海西州孟海州长及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征求州社、市社及各企业对省社工作意见建议,共商改革发展办法和措施。

朱主任充分肯定了海西州供销社在为“三农”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求州、市两级供销社一要认识供销社面临的大好发展机遇。中发[2015]11号文件、青发[2016]4号文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供销社再次振兴创造了机遇,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农牧民生产生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做贡献。二要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作用。各级供销社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不同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集三者优势为一体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一切工作都要遵循经济规律、按市场原则来开展,上级社与下级社,各级供销社与企业都是合作关系,只有合作,才能共盈,才能更好地发挥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独特优势。三要充分体现出工作成效。要通过数据体现工作成效,工作干没干,效果好不好,用经济指标说话,用数字说话。各级供销社做了大量工作,要把各级各类经营实体工作业绩通过财务、统计报表逐级如实报送,真正反映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效和为“三农”服务效果。今后继续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把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贯穿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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